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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君超:向谣言宣战一评"北大女状元"回国维权

  原标题:王君超:向谣言宣战—— 一评“北大女状元”回国维权

  近日,被诬为“北欧裸捐”的昔日北大“女状元”、正在北美留学的张颖回国维权,准备报警找出最初的造谣者,并向传播过此消息的门户网站索赔。我们为张颖的“觉悟”而感到高兴——因为对付造谣者和恶毒的网络谣言,只是“用事实说话”是不够的,必须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人格尊严。

  今年4月,一组“北大女生国外裸奔”的图片开始在网上流传,范围波及海内外上千家中文网站的新闻性栏目、论坛、博客和贴吧。有的帖子还指名道姓地提到:女主角就是北大硕士毕业生、曾经的天津市高考状元张颖。媒介批评网的“反谣频道”当时曾设法与张颖取得联系,希望为她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但是,由于她惧怕谣言进一步扩大,而采取了息事宁人的态度。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造谣者和传谣者并未“息事宁人”,而是变本加厉地传谣。至今在互联网上搜索这一消息,仍可见到许多针对受害者本人和原毕业院校的谩骂、攻击信息。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甚至成为年轻公民的一种生活方式。网络在传递信息、表达民意、提供娱乐、舆论监督、促进民主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是毋庸讳言,网络的特性也使得谣言的传播更为便捷。一些网站置职业道德和公民的名誉权、人格尊严于不顾,或者良莠不分、疏于管理,使得谣言的得以大肆传播。一时间,“网传”成为这个时代的流行语;“人在江湖漂,谁能不挨刀”成为网民自嘲的口头语。更有甚者,在一些网站上,许多女艺人的头像被嫁接在不堪入目的黄色图片上;另一些人则无端地被扣上“断背”、“变性”、“包养”的帽子。众所周知,除非是出于公众利益的需要,媒体公开公民的隐私已属违法,并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更何况那些无中生有、有损人格尊严的“传闻”!谣言屡见不鲜、屡禁不止,不能不说是“媒体乱像”之一种。毫无疑问,谣言的盛行,直接损害了网络媒体的公信力,也玷污了蓬勃发展的中国互联网事业。

  由于我国目前尚缺少专门的网络法律和反网络谣言的经验,致使造谣者还有不少空子可钻。立案、查证的困难和办案过程的漫长,都使得造谣的低成本和反谣的高代价形成鲜明的对比。如果说“纸媒体”时代靠诬告信散布谣言者“花上八分钱,忙你大半年”的话;那么今天的造谣者则只需要上传一个帖子,就可收到“花不几分钱,害惨你几年”的效果。不可讳言,由于法律的“断桥”和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办案不力的缘故,致使公民个人的网络名誉维权举步维艰。在这方面,我国远远落后于世界上的许多国家;也远远滞后于我国其他领域对公民权利的保护。盘点近几年有关公民个人的网络纠纷案,最终查个水落石出、令造谣者“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屈指可数,大多数的网络官司往往不了了之;更惨的受害者则连一个正式的“道歉”都得不到。我们不禁要问:是谁赋予了媒体这么大的权力,竟然可以置宪法赋予的、人人可享的公民权利于不顾?我们何时才会有一个文明、纯净、守法的网络环境,使谣言不再蔓延、造谣者不再嚣张?

  希望毕竟是有的,但是我们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惩治谣言这一“网络之癌”,不仅需要法律的完善,而且要靠互联网生态环境的极大改善;要靠受害者网络维权意识的觉醒;要靠网管和网友辨谣、反谣素质的提高;更要靠那些像张颖一样的受害者勇敢地站出来,向谣言宣战!

  选自王君超著:《第三只眼睛看传媒》

来源:千龙网

编辑:向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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