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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教训高铁霸座者获刑4个月?官方澄清:事发四年前

  近日,一段“男子动手教训霸座男获刑”视频在网上热传,并被不少自媒体号、微博大V转发。这段视频来自某电视台的案件报道新闻,视频中显示,在某一动车车厢内,乘客李某买了二等无座票却坐在一等座的座位上,拒不离开。乘客刘某因看不惯李某的无理取闹,动手抽了李某一耳光,踹了他一脚,最后又打了李某几拳,造成其眼部轻伤。视频的介绍文字称,此事发生在“前段时间”,在北京到天津的动车上,一名小伙刘某“见义勇为”,动手教训了霸座者并将其打伤,最终被判4个月拘役、罚款6万。此外,还有不少网帖标明了事件发生的日期,称此事发生在2018年5月23日。由于视频在网上迅速扩散,“动手教训霸座男获刑”的话题昨晚一度登上微博热搜榜,在网友中引发对案件判罚的争议。

  视频动图

  相关网帖截图

  真相究竟如何呢?记者首先搜索了近几个月的公开报道,并未发现有相关新闻报道。随后,记者又通过关键词搜索发现,早在2015年12月,关于这一案件的报道视频就被上传至某视频网站,而“打人事件”实际发生在2015年的5月23日。事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可见这一案件发生在四年前,而部分网帖故意模糊时间,将其作为近期事件传播。此外,不少自媒体在发布该新闻视频时,配文称“男子高铁‘见义勇为’教训霸座男,获4个月拘役罚6万”,均没有提及法院判处缓刑的内容。

  视频网站截图

  昨晚,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新闻发言人朱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对传言进行了澄清,称此案确实是由该法院审理的,但此事件并非近期发生,事发及判决均在2015年,稍后将通过官方渠道发布事件详细通报。

  记者注意到,该案在这几天重新得到关注的同时,不少网友为刘某受到判罚而打抱不平。对此,新华网登载评论表示,义举也应讲法律尺度,法治社会不鼓励以暴制暴,在不符合正当防卫或见义勇为条件的情形下,随意用拳头解决问题,存在法律风险甚至刑事法律风险。

  上海辟谣平台在此提醒大家,面对近期网上热传的这些网帖和视频,应保持理智和谨慎的态度,从官方渠道获取信息。

来源:上观新闻

编辑:向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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