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西安某小区内“大型猛犬吃小孩”的疑似谣言信息在网络上传播,引发网友关注。
经多方核实,信息中提及的小区并未发生“猛犬吃小孩”事件,事件描述中的主人公也不存在,该内容为谣言信息。
经查,该谣言在网络上的最早发布者为翟某。翟某将道听途说的信息,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编纂发布于小区业主微信群内。随后,该信息又进一步在网络上传播,造成负面影响。
翟某对其散布谣言、发布虚假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西安高新警方依法对翟某予以行政拘留。
经查,贺某某在收到“猛犬吃小孩”信息后,在未辨认真假的情况下将该内容发送至亲友群,造成谣言信息进一步传播扩散,引发恐慌情绪。
贺某某对其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西安未央警方依法对贺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西安网警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广大网友依法依规文明上网,理性发言,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避免因发布虚假谣言信息而承担法律责任,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
来源:西安市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编辑: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