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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警方通报5起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工作,及时发现查处借热点舆情事件进行造谣传谣线索,重拳打击传播虚假警情、编造公共政策等违法犯罪活动。近日,西安警方公布5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王某生编造传播“某公共场所有传染病毒”网络谣言案

近日,西安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王某生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在某社交平台发布不实帖文称“某公共场所有传染病毒......”,引发网民热议,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生行政处罚。

案例二:李某梅传播涉汛情网络谣言案

近日,西安公安网安部门接河北警方移交线索,李某梅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在某社交平台转发内容为“河北承德泥石流,导致一村子全村人失联了”的谣言信息,造成网民恐慌,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梅行政处罚。

案例三:史某利编造传播不实警情网络谣言案

近日,西安公安网安部门查明,史某利设计剧本并组织拍摄,意图通过虚构跳楼情节制造舆论,引发网民关注,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史某利行政处罚。

案例四:刘某林编造传播涉教育领域网络谣言案

近日,西安公安网安部门查明,某教育培训机构员工刘某林为增粉引流,提升业绩,利用AI技术生成虚假升学数据,并制作成图表,配以不实内容发布于某社交平台。严重误导网民认知,增加学生、家长焦虑情绪,致使教育领域秩序受到干扰。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林行政处罚。

案例五:谢某臣、孙某豪编造传播不实警情网络谣言案

近日,西安公安网安部门查明,谢某臣、孙某豪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在某社交平台发布不实帖文称“某企业存在人员组织参与非法活动”,引发网民热议,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谢某臣、孙某豪分别予以行政处罚。

网警提示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谨言慎行要牢记!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不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对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网民依法依规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坚持理智分析和客观判断,不转发任何未经证实的信息,避免成为网络谣言传播的“二传手”。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绿色的网络环境。

来源: “西安网警”微信公众号

编辑:秦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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