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种植户种了上百亩萝卜,有谣言称免费,数千人前来拔萝卜。12月1日至12月3日,种植户100多万斤萝卜几乎被拔光,损失数十万元。事情发酵后,有人道歉转钱,但种植户仅收到500多元。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律师表示,视具体违法情形,可对拔萝卜的人处以行政罚款、拘留,而散布“萝卜不要钱”虚假信息者或可追究刑责。(12月7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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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的场景,不时在各地上演。早在2014年8月,陕西汉中就曾出现过“抢瓜大战”,因有人造谣“地里的西瓜没人要了”,导致瓜农30亩西瓜遭一抢而空。其后山东昌邑、河北景县等地相继发生菠菜、土豆等被哄抢事件,而且多是同一“套路”,有人散布“××免费”之类的谣言,随后引来一场“抢收”盛宴,让无辜种植户欲哭无泪,损失惨重。
此次抢拔“免费萝卜”事件的特别之处在于,起初本意是把不抗旱、易长坏的萝卜免费送给附近村民和熟人,后来却演变成以讹传讹,“这里的萝卜全部免费”的谣言。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竟有人从很远的地方开车来抢萝卜,“几千人,跟庙会一样,车都要排队”;还有人在网上发“不要钱的萝卜”“免费萝卜”为主题的视频,甚至还有人坐地里跟网友直播叫卖;期间民警曾多次出警驱赶,还在周边拉了警戒线,但仍然有人不断往地里涌。
曾去过现场薅萝卜的一位网友说:“当时确实不知道真相,就是去凑热闹玩。”由此可见,不少人并不信“不要钱的萝卜”“免费萝卜”的谣言,之所以仍然参与进来,除了“去凑热闹玩”,恐怕也有爱贪“免费”的便宜与“大家都在抢”的法不责众心态作祟。显然,抢拔“免费萝卜”事件,不是一个黑色幽默,而是早已突破了道德底线并触犯法律。
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既是法律规定,也是基本常识。即使种植户明示“部分萝卜免费送”,也不该从口口相传到网上传播,最后说成“这片萝卜都全部免费”。正如专家表示,现代社会每天信息很多,不管是口口相传的信息,还是微信、抖音等手机新媒体传播的信息,首先要辨别真假。当听到某地可以免费拔萝卜时,需要想一想这个信息是不是真的,有没有可能是误传,这是每个公民都应该具有的起码的是非、对错和荣辱判断。
而对于这种“哄抢”行为,轻信谣言不是免责的挡箭牌。应视强拿硬要、哄抢等具体情形之不同,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以行政罚款、拘留;有网民起哄而来,也应依法予以追责。同时,对于制造和散布“萝卜免费”谣言者,更应依法追究治安违法责任;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唯有法律向每起哄抢事件的参与者“亮剑”,爱贪便宜、法不责众的心理才不会有市场,也才有望终结“谣言+哄抢”式的闹剧。
来源:东方网
编辑: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