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里的钱不花的话,住院时就都扣光了”“办住院之前要把医保卡里的钱到药店先花掉,要不然出院后卡里钱都没有了”……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关于社保卡的不实谣言在社会流传。锦州市医保局及时出面辟谣,提醒市民在不信谣言、不传播虚假信息的同时,有必要了解社保卡中有关“个人账户”的常识,这样一些谣言就会不攻自破。
参保职工就医中哪些部分是“个人账户”支付?
据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个人账户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个人账户基金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个人账户的核心是解决参保职工的门诊或小额医疗费用,同时为职工年老体弱时就医积累部分资金。那么参保职工在就医过程中哪些部分是“个人账户”支付的?据工作人员解释:个人账户基金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所规定项目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基金一般支付本人在普通门诊、按当地规定的特慢病门诊费用、住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中需个人负担的部分及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工作人员强调:各级统筹地区不得随意扩大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及基金支付范围。个人账户不能提取现金,禁止用于医疗保障以外的其他消费支出。
住院时医保卡里的钱将被扣光?
针对市民中流传的关于住院时医保卡里面的钱都将被扣光的谣言,工作人员举了一个简单的例子:如退休人员张某住院医疗费1万元。其中:起付标准(门槛费)800元;个人支付药品、诊疗、医疗服务项目中需自付部分费用1200元;个人按比例自付费用720元。在这次住院医疗费结算中,张某需自负的医疗费合计:800元+1200元+720元=2720元,医保统筹基金报销7280元。
本案例中,本应由个人现金支付的2720元医疗费可以先从张某本人的个人账户中扣除,个人账户基金不够扣除的部分再用现金支付(如张某个人账户中现有5000元,可扣除个人应支付2720元,账户剩余2280元。如张某个人账户中现有2000元,全部扣除2000元后,还需现金支付720元)。这样,他个人账户基金的积累得到了充分有效的使用,也为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医疗费花销解了燃眉之急。工作人员表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是按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开管理,分别核算的,不得互换使用。
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纳入个人账户基金支付范围
据了解,经办机构对个人账户基金支出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纳入个人账户基金的支付范围,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服务行为。对违反规定向参保职工提供医疗保障以外产品或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要按相关规定和医疗服务协议进行处理。对恶意串通他人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或个人账户基金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互换使用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其定点资格,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锦州日报
作者:王然、温旭东
编辑: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