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已成为当下人民群众议论交流的核心词,举国上下都在关注疫情变化,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可就在这这种时候,还有人在互联网上制造传播虚假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谣言
谣传鄂尔多斯多人感染"H7N9"?
“紧急通知:鄂尔多斯市人民医院医生,昨天凌晨4点21分,因H7N9死亡,年龄31岁,孩子还在妈妈肚子里,参加抢救的医生已经被隔离!紧急通知,中央二套节目已播出,暂时别吃鸡肉,鸭肉,因达拉特旗5570头家畜被感染了。鄂尔多斯市刚开完紧急会议。鄂尔多斯市已有多人被感染,达拉特旗有一个,乌审旗有三个,白洋淀有一个,收后马上发给你关心的人,预防永远胜过治疗。”
近日,该条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和聊天群内被疯狂转发,后经与相关部门核实后确认该信息属于虚假信息。
立即行动
鄂尔多斯市政府、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对疫情谣言高度重视,薄立峰副市长作出批示,康巴什公安分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展开调查。
经查,该谣言编造者赵某某在北京有活动轨迹,疫情当前,办案民警准备好防护用具驱车到达北京,在北京市丰台区警方的配合下最终将赵某某抓获。经讯问,赵某某对编造”鄂尔多斯有人感染H7N9死亡“的虚假信息行为供认不讳。
赵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散布谣言,康巴什公安分局依法对赵某某进行了处罚。
网络非法外之地,切勿信谣传谣,
对于造谣传谣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如何辨别互联网中的虚假信息?
01
权威求证法。遇到不了解的事情先不要传播,不妨到权威网站上查一下相关的关键词,许多谣言是已经被辟谣过的,一查即可得到答案。
02
追根溯源法。许多谣言中所叙述的内容完全不符合科学常理,我们只需要将谣言中相关数据、内容结合原理很容易就能识破谣言。
03
内容判断法。文不对图式的谣言直接看图可能难以分辨,而且图片来源各异,需要大家擦亮双眼。文中所叙述的事发地和事发时间是否模糊不清,是辨别此类谣言很好的一个依据。
04
观察网民评论法。评论可以快速为我们提供思路,很多朋友提出不同的观点,来自谣言中事发地的朋友也能提供很多真实线索。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马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