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四川在线记者从自贡公安局沿滩分局获悉,因报案人在电动车被盗后虚构“在电瓶车坐垫下用于毒鼠的两包浸泡过老鼠药的花生一并被盗走”情节,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引起社会恐慌,自贡公安机关依法对报案人江某、车主邱某给予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决定。
自贡警方表示,类似夸大情节的行为,属于谎报警情,造成公共资源浪费,客观上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起到了不良的导向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江某、邱某二人向民警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了错误,以后不会再犯。
自贡沿滩警方表示,网上“夸大情节就能促使警方快速破案”的说法失实,该地公安机关对每一起案件都重视,都会根据案情情况,安排合理的警力进行侦办。
四川典扬律师事务所李勇刚律师认为,自贡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为人予以相应处罚,处罚恰当、及时,打击了非法报警,维护了良好社会秩序。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