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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府新区恢复原来限购政策?假的

近日,网络谣传的“成都楼市新政”内容引发热议,所谓的“可靠消息”“重磅消息”满天飞,吸引大量网民关注。



网传成都楼市新政内容,图源网络

22日,成都市住建局官方公布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成都市住建局官网截图

成都网络辟谣平台结合《通知》内容与网传内容进行对比,可以发现以下几点出入。

网传说法1:认房认贷含其他城市?

认房认贷,只要在其他城市买房贷过款的,即使还清也会按照二套房计算?

事实真相:《通知》中明确提到,调整成都市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在成都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但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但住房贷款已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50%。

需要注意的是,该政策只针对成都市范围,非网传中的全国范围。



《通知》政策解读原文截图

网传说法2:区域限购?采取稳妥的社保购买期限?

1、天府新区恢复原来限购政策,但是有点区别,天府新区可以买主城五区,五城区买不了天府新区,高新区不变?

2、单独社保购房是三年,社保加户口是两年?

事实真相:以上两点在《通知》内容中均未提及。

  《通知》原文: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住不炒”决策部署,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持续保持生活成本竞争力,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增强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

1. 增加住宅用地供应,2021年度全市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增长20%以上,占经营性用地比例不低于65%,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

2. 中心城区商品住宅用地严格实行集中公告、集中出让,合理制定土地出让方案,坚决遏制非理性拿地,切实稳定地价和市场预期。

3. 加强土地竞买主体资格审查,超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三道红线”、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竞买人,不得参与我市土地竞拍。

二、深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

4. 中心城区商品住宅用地全面实施“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出让。竞买人在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拍前,应签署知晓出让地块房价地价品质联动要求以及理性竞价的承诺书,承诺书纳入土地出让合同。

三、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5. 采取公租房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实现城镇户籍的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 “应保尽保”。

6. 采取共有产权、优惠出售等多种方式,全面保障人才安居需求。

7. 加大产业功能区租赁住房等配套住房的建设力度,完善长租房政策,促进职住平衡,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四、加强住房交易管理

8. 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项目,所购商品住房限售期限由3年延长到5年。

9. 依据合同约定方式取得本市住房的主体,以及通过司法拍卖、变卖等取得本市住房的主体,均应当符合本市住房限购、限售政策的规定。

10. 通过司法处置和股权转让取得的开发项目的受让人,应按照原土地出让合同和履约协议约定开发条件进行开发,并按照调控要求销售住房。

11. 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12. 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五、严格金融审慎监管

13.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指导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并决议通过,调整成都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14.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各项管理要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审查贷款人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切实防范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六、加强市场秩序监管

15. 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网络平台、自媒体及个人等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严厉打击恶意炒作、发布虚假广告、借名买房、哄抬房价、捂盘惜售、诱导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落实调控主体责任

16. 各区(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增进联动协调和信息共享,加强市场监管监测和舆论宣传引导,强化政策执行力,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来源: “成都网络辟谣”微信公众号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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