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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萌娃被造谣,就该有人为维权“较真”

文/曲亚宁

此前,中国女孩小楼坐地铁被造谣为“日本萌娃”引热议。孩子妈妈第一时间发文澄清,但网友杜某拒绝删除。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责令被告杜某在《法治日报》登报向原告楼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10000元、维权费用损失5000元。(2021年12月31日 光明网)

尽管网友多次留言指正,原告母亲也几番在平台发言“辟谣”,但是杜某依然拒不更正并不断发布留言回应。苦口婆心的好意劝告,换来的却是杜某愈加放任的不知悔改,网络造谣的追责难与低成本,不知成为多少“杜某们”的庇护所。而原告母亲以法维权之举,既是出于深厚的爱国情感支撑,更彰显出信息保护意识的觉醒价值,这在数字时代信息泛滥的当下,显得尤为宝贵。

其实,因恶意造谣而引发的信息侵权,在网络时代并不鲜见,但很多人在面对个人信息泄露,甚至被不法商用之时,经常会因维权之路道阻且长而选择“不了了之”,侵权之苦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有苦而说不出”。

此案之所以值得重视与重申,恰是因为其为更多公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个人的信息安全树立起一面勇敢鲜明的旗帜,为仍深陷于信息被盗之苦的沉默的大多数送来一缕照见正义的曙光。在经历口头劝服式的维权无果后,原告母亲没有轻易言弃,而是积极提起讼诉,尽管遇到过没有办法立案的碰壁,甚至在此期间饱经心理斗争的折磨,但其始终没有放弃,并顺利在律师和法院的协助下完成诉讼。纵观这一过程,当女儿的照片被他人恶意转载传播,原告母亲并没有因为沟通无果而轻易言弃,其坚持维权的背后除了那份对于公正结果的坚定追寻,更多了一份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较真”,而这份“较真”应当成为互联网时代每一位公民的自觉与常识,这是堵塞谣言之源、打击信息侵权的有力武器。

互联网虽无形,但是互联网空间是有形的,需要法律的审判与规范予以治理,以维护风朗气清的网络环境,还公众领域一片净土。杭州互联网法院在12月30日发布的案件宣判中,指明被告通过互联网侵害原告的肖像权,并因主观过错不知悔改而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其侵权行为应予以否定性评价,而对于原告及其家人,以及提醒协助维权的热心关注的网友之举提出肯定与赞扬。可以说,此次法槌的有声落地让网友安了心,不仅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也为正饱受于信息维权之苦的公众送来了阳光,社会的公平正义得到了有力伸张。认定侵权之实并以法律之锤予以重击,以此警戒游走在信息侵权红线的始作俑者,有利于提升社会整体的法治意识与道德自律,极具警示意义和教育价值。

互联的网只会越铺越大,每个人都将成为信息海洋中的一份子。保护信息安全,将会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个越来越常见的话题,除了网络管理平台的相关部门用心用力,加强治理与把关,身为信息主人的我们也应提升自觉维权意识,积极寻求法律援助。要知道,唯有每一个人在信息侵权面前做到“较真”,信息安全的维护之路才能真正实现畅通无阻。

来源: 红网

作者:曲亚宁

编辑:张瑜

本文链接:http://pypt.rednet.cn/content/2022/01/01/10702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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