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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被偷拍女生惹众怒,给我们提了哪些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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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爽(湖南工商大学)

近日,广州地铁8号线“大叔被疑偷拍自证清白后仍遭女子曝光”事件引发关注。事件中大叔的儿子邓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和家人只需要该女子公开道歉,对于赔偿等都不需要,“她是大学生,文化水平高,这次犯错了,还是想要再给她一次机会。”“在派出所她一直在哭,在那哭了一下午,我们看着也不好受。”邓先生告诉记者,该女子哭着说学校准备开除她,希望能够取得邓先生和父亲的谅解。6月11日,涉事女生在微博进行了公开道歉。(6月11日《齐鲁晚报》)

可以看到,被拍大叔及其儿子选择原谅该女生,一方面是不了解网络舆论的冲击力,另一方面是考虑对方是大学生,文化素质高。然而,纵观事件评论区,不少网友对女生的道歉并不买账,有人评论“只希望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还有人直言“支持学校开除”。笔者认为,一个大学生或研究生的人品和素质与其应有的标准相差甚远时,没有将二者相提并论的必要,该女研究生选择道歉,有可能只是退学危机下的无奈之举。部分网友之所以怒气难消,其中有很多原因值得我们思考和深究。

在该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该女研究生作为高学历的新闻专业人才,首先是不具备新闻专业素养的。在对方自证清白之后,女生依旧把视频上传到网上,并称其为“猥琐男”,这在违背事实的同时,也将大叔推向了网络舆论的风暴中。该女生站在话语权的制高点,不但没有去公平公正地反映事实,反而去指摘不懂舆论场的农民工大叔为何不为自己发声。这不仅有违一个大学生的身份标签,更不符合当代社会对新闻人才的需求标准。

其次该女研究生还缺乏一定的道德修养和法律知识。根据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从“难道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侵害我就不用去维权了吗?”“感觉这个猥琐老头不是第一次作案如此娴熟的动作和大言不惭的表现”这些言语中不难看出,该女研究生在无实际证据的情况下,从感性的推理出发,煽动大众情绪引导舆论,实际上这正是诽谤大叔,污毁其名誉的行为。

另外,不是所有女性发声都可以关联起性别议题。在此过程中,该女研究生一直用女性的身份权利为自己发声造势,企图再一次将“girls help girls ”的话题当作掩盖事实真相的挡箭牌。前有小慧君诬告老板性骚扰事件,后有女研究生造谣大叔偷拍,如果任由清白和公正在铺天盖地的谣言中销声匿迹,女性主义会在一次一次的过度“消费”中失去大众的信任,从而被抛弃。

媒介和舆论的武器,并不是让我们随意地去捏造谣言,成为一个施暴者。它们本该是让我们在遭遇困难,手足无措、无处发声时,能有一个保护自己的最后的盾牌。如果被过多的人利用这张盾牌去凭空捏造,为非作歹,消费大众的信任,那么到头来我们只会失去这张最后的保护盾牌。

来源:红网

作者:李爽

编辑:刘昱

本文链接:http://pypt.rednet.cn/content/646740/56/12751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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