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融媒5月8日讯(通讯员 鲁承森 宁静 罗倩)5月6日,吉首市公安局联合湘西网警依法查处1名在某平台散播网络谣言的用户,积极维护了网上信息内容传播良好秩序。
5月5日晚,网安大队接到来自湘西网警在互联网巡查中发现的一则造谣视频,一位名叫“吉首某美容”的用户发布了一段有人在某商场跳楼的打码视频,并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随意回答网友事发地点为吉首某商场,混淆公众视听,随后被不明真相的网友纷纷转发传播,造成社会恐慌。
经调查,民警确认该消息为虚假信息,该视频系5月2日发生在浙江某广场的坠楼事件,公安机关当日已公开发布警情通报。经询问,违法人员向某是在微信上看到好友发表的这则视频,为吸引关注,她将视频下载后重新编辑发表到自己的视频账号上,并在没有核实事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散播谣言,构成了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目前,吉首公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对向某处以3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及时删除视频和评论。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也再次提醒广大群众,在面对未经求证过的消息时,切勿信谣传谣。
(一审:邹婵 二审:李琨 三审:赵欢)
来源:吉首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