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要求,有效净化网络环境,扬州公安机关坚持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切实维护清朗网络环境。日前,扬州公安部门公布了五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扬州徐某散布万达广场交通事故谣言案。2024年11月,徐某为博取关注,发泄不满情绪,凭个人主观臆想,在微信群散布涉万达广场交通事故等谣言信息,刻意夸大伤亡人数,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徐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案例二:扬州陈某某等人散布涉巴黎奥运会运动员网络谣言案。2024年8月,陈某某、奚某某等人为博取关注和发泄不满情绪,在网上散布涉巴黎奥运会虚假信息,并对相关运动员进行攻击诋毁,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陈某某、奚某某等人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案例三:扬州夏某某散布仪征市人民路发生凶杀网络谣言案。2024年11月,夏某某为博取关注,编造仪征市人民路发生凶杀案件等谣言信息,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夏某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案例四:扬州曹某蹭热点博流量编造网络谣言案。2024年5月,曹某通过变老特效软件,冒充热点事件人物家属,多次发布虚假视频,博取关注,吸引流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曹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五:扬州窦某某编造328国道塌方网络谣言案。2024年8月,窦某某驾车行驶在328国道时遇前方堵车,为博取关注,编造“328塌方全部掉头走了”的谣言信息,并传播,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窦某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在信息飞速传播的网络时代,网络谣言似无形之剑,常常扰乱我们的视听,误导公众的判断,严重破坏网络环境,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扬州公安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的严打高压态势。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谣言、发布违规内容、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来源:扬州日报-扬州网
编辑: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