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2月4日讯(通讯员 丁丹 田荀 刘龙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战”正如火如荼。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需要全州人民共同参与、共同协作、共同配合。非常时期,知法懂法、尊法守法更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现将近期打击涉及疫情违法犯罪进行通报,请引以为戒。
1、花垣县吴某生网络散布谣言案
2月1日7时许,花垣县吴某生擅自将《保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中“保靖县”改为“湘西州”,并伪造落款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后又将该信息发布在“花垣县老天坪岩寨村”和“岩寨隔壁的村”两个微信群中,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花垣县公安局及时入开展调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吴某生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吉首市胡某晓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2月1日,吉首市胡某晓把从微信群里看到的“我们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令发布2020第1号文件...”的信息改为:“湘西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令发布2020第1号文件”,并通过微信发送给其家人。后该条信息在网络上引发大量转发,造成社会恐慌。湘西州公安局及时入开展调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胡某晓处以警告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希望广大网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
来源:红网湘西站
编辑:张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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