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构筑清朗网络空间、维护社会稳定,永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提高对网络信息甄别能力。对互联网传播的信息要仔细甄别、理智分析,以官方发布的权威疫情信息为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未经证实的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自觉做守法网民。
二、增强抵制网络谣言的自觉性。对微博、微信群、朋友圈、短视频等网络新媒体平台传播的没有正规来源的截图、视频、音频和文字等信息,不得随意转发,要自觉主动与谣言作斗争,发现谣言及时进行举报。对已转发的不实信息要快速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全市各类网站平台、APP和公众账号应积极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疫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同时严格遵守国家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从严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凡因审核把关不严、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将依法从重处理。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部门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严肃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群主)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并对网站平台、APP、公众账号等依法予以处置。
五、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对违法侵害他人名誉、散布他人隐私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信息传播有法有规可循,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底线,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不实和有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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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2年3月19日
来源:红网
作者:永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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