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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为博眼球视频造谣,公安机关依法行拘!

红网时刻湘西4月19日讯(通讯员 宁静 蔡维)4月16日,吉首市一女子因涉嫌编造和传播谣言被吉首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4月14日,吉首市人民北路某银行内一男子因突发疾病死亡,公安民警在现场处置时引起群众围观。随后一则视频通过网络进行传播,称吉首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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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该谣言视频,吉首市公安局立即立案进行调查,于4月16日将涉嫌造谣的视频拍摄者王某(女,33岁,吉首市人)抓获归案。经询问,王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王某交代,自己当天路过该处时,因见有多人围观,在不了解真相的情况下,拍摄现场视频称吉首一银行发生抢劫杀人案,并将视频发送到微信群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网络空间清朗。

来源:红网

作者:宁静 蔡维

编辑:杨姝

本文链接:http://pypt.rednet.cn/content/2021/04/20/92138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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